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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与创新

  如今的时代是一个“不创新,则灭亡”的时代,企业组织要成功的开展竞争,就必须不断的创造新的产品或服务,企业创新不是一两个天才任务的事,对于企业来说,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能够激发创新力的组织。一般来说,有三类因素可用来激发组织的创新力。它们是组织结构,组织文化和组织的人力资源实践。
  1, 结构性因素:根据大量研究,我们可以总结出结构因素对创新作用的三个结论:
  (1)有机式结构对创新有正面影响。有机式结构因其纵向变异、正规化和集权程度低,从而可以提高组织的灵活性、应变力和跨职能工作的能力,从而使创新更容易得到采纳。
  (2)拥有富足的资源能为创新提供另一重要的基石。因为企业有了充足的资源才能投下巨资进行创新并承受失败的损失。
  (3)单位间的密切沟通有利于克服创新的潜在障碍。
  2, 文化因素。充满创新精神的组织文化通常具有如下特征:
  (1)接受摸棱两可,过于强调目的性和创造性会限制人的创造性。
  (2)容忍不切实际,乍看起来不切实际的东西往往可能带来问题的创新性精神。
  (3)外部控制少,组织将规则、条例、政策这类控制减少到最低限度。
  (4)接受风险,组织员工大胆试验,不用担心可能失败的后果。
  (5)容忍冲突,组织鼓励不同的意见。
  (6)注重结果甚于手段。提出明确的目标后,个人被鼓励积极探索实现目标的各种可行的途径。
  (7)强调开放系统。组织时刻监控环境变化并快速作出反映。
  3, 人力资源因素。有创造力的组织要积极的对员工进行培训,以保持其知识的更新;同时,它还给员工提高生活保障,以减少他们因犯错误而遭解雇的顾虑;组织也鼓励员工成为革新能手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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