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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中一贯制集权型

  这是集权型中程度较高的一种形式。它除了具有集权型的共同特点外,特殊之处在于:
  1、公司总部高度集权。不仅战略决策是集权的,而且管理决策和作业决策也是集权的。这样高度的集权,是建立在简化基层管理工作和加强对对基层的服务这一基础上的。基层作为单纯的生产单位,其投入(包括计划而后各种标准以及人财物的供应的功能)和产出(包括市场营销、产品发运等)都集中到公司总部统一管理,基层只负责生产作业管理,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 要按照生产厂的需要,从各方面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服务;
  2、基层享有单纯的,然而又是充分落实的作业决策权。由于基层进行生产所必须的各种条件,公司均已提供,所以,基层可以一心一意的抓好生产。对于企业生产作业的组织与控制,完全由基层自己负责,公司总部不加干预。

  集中一贯制只要适用于产品单一、生产过程自动化和连续化程度高、能够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集中控制的企业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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