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-l.gif (389 bytes)
上一页

下一页

返回目录
矩阵结构

  矩阵结构是把按照职能组合业务活动,以及按照产品(或工程项目、规划项目)组合业务活动的方法结合起来运用的一种组织设计,即在同一组织内部,既设置具有纵向报告关系的若干职能部门,又建立具有横向报告关系的若干产品部门(或项目小组),从而形成纵向和横向管理系统相结合,形成矩阵的组织结构形式。

  一、 矩阵结构的起因。企业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,为谋求盈利和发展,必须关心业务活动的最终成果,满足市场和用户的需要。为了确保取得这样的成果,就要明确与该成果有关的人员或部门的责任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固然可采取按产品(或项目)成立部门的办法来达到目的。但是,由于种种原因,将完成产品(或项目)任务所需的各种资源集中起来的做法可能行不通
  例如,产品的生产规模不大,为此而配备的各种专业人员和设备的负荷不足,利用率低;产品研制过程中往往临时需要一些人员、设备和部门,用过之后就不在需要了,因而他们不能固定在一个产品部门之内;因环境多变,该项目的生产可能是短期的,完成之后要再上别的项目,而产品事业部却不能频繁的变化。
  类似上面的情况集中到一点,就是技术和经济的因素,决定了一些企业不可能对每一种产品(或项目)都单独而固定的配备人员与设备,然而又要求有人对产品(或项目)的开发和利润负起明确的责任。于是,矩阵结构应运而生。
  他一方面拥有纵向的职能部门,实行专业化分工,可以比较经济的利用各种专业人员和技能;另一方面又拥有按产品(或项目)划分的横向管理系统,由产品经理(或项目经理)领导并对其最终成果向总经理负责,以保持企业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和内部责任的明确性。

  二、 矩阵结构的主要特点是:
  1、 一个职工(或部门)有两位领导。职能制结构遵循的是一个职工(或部门)只有一个上级领导的管理原则,矩阵结构则突破了这一原则。例如,为开发某种新产品,从各职能部门调集有关的不同专业人员,组成工作小组或委员会,由产品经理负责。参加该项目的有关人员,就要接受双重领导。在执行日常工作任务方面,接受原部门的垂直领导;在执行具体规划任务方面,接受产品经理的领导。
  2、 组织内部有两个层次的协调。在集权的职能制结构体制下,职能部门之间产生分歧而无法解决,要靠上级主管人员进行协调。在矩阵结构中,为了完成某一特定任务,首先由产品经理(或项目经理)和职能部门经理之间,以及项目小组内部各成员之间进行直接接触,达到彼此协调和配合的目的。只有这个层次的协调无法解决分歧意见时,才需要上级主管人员进行高层次的协调。
  3、 产品部门(或项目小组)所形成的横向联系灵活多样。在时间上,产品经理(或项目经理)可以是临时的,即任务完成以后就撤消,根据新的任务另行组织新的部门(或小组);有的也可以长期不变。在管理范围上,有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矩阵结构组织,有的也可采取其他形式组织。

  三、 矩阵结构的主要优点有:
  1、 有利于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。通过具有横向报告关系的管理系统,把各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联系起来,便于沟通信息、交换意见;同时,有关的职能人员参加了项目小组以后,承担着共同的任务和目标,整体观念得到J加强,这些显然能够促进职能之间的协作。
  2、 有利于顺利完成规划项目,提高企业的适应性。采用矩阵结构,可根据完成某一特定任务的要求,把具有各种专长的人员调集在一起,做到集思广益、各展其能,加之横向协调方面的优越性,有利于该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。当更换另一项新任务时,又可灵活机动的根据新任务,需要什么样的人员,就调集什么样的人员。所以,这种组织结构能提高中层和基层管理的灵活性及工作效率,从而增强整个企业的适应性。
  3、 由于矩阵结构内部都有两个层次的协调,这样就能够减轻上级主管人员的负担,有利于高层管理集中精力制定战略目标、决策和规划,以及对执行情况的监督。
  4、 有利于职能部门与产品部门相互制约,保证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。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,企业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往往不止一个。矩阵组织中的职能部门,受其分工的局限,注重质量、成本等因素,而产品部门则负有创新的使命。只要赋予他们相应的职权,通过沟通和协调,就能做到统筹兼顾,以保证全面实现企业的整体目标。

  四、 矩阵结构的主要缺点有:
  1、 组织的稳定性较差。按产品或项目成立的组织,其成员经常变动,人事关系不稳定。同时,小组成员来自个职能部门,任务完成后仍要回去,容易产生临时观点。
  2、 双重领导的存在,容易产生责任不清、多头指挥的混乱现象。为此,职能部门、产品部门和下级单位的人员之间,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沟通,致使频繁的碰头和解决冲突的会议过多。
  3、 机构相对臃肿,用人较多。

  五、 矩阵结构的适用范围。
  根据矩阵结构的优缺点,它适合应用于因技术发展迅速和产品品种较多而具有创新性强、管理复杂的特点的企业。如军工工业、航天工业(飞机、导弹)公司采用这种组织结构形式,具有突出的优越性。一般工业企业中的科研、新产品试制和规划工作,也可运用这种形式。
  为了避免或减轻矩阵结构存在的弊病,组织设计应创造必要的条件,最主要的是必须明确地、合理地规定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和产品(或项目)经理的职责和权力。
  一般来说,产品(或项目)经理应具有产品设计权、费用预算权和项目计划权,当其把项目的计划安排制定出之后,再同各职能部门协商他们在该项计划中应承担的任务及所需成本,最后由上级领导审批。
  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则应拥有领导本部门所有人员,以及他们从事的专业工作的职权。这样,尽管在一些边缘领域,仍然可能有一定程度的不明确之处及矛盾,但多数情况下能够解决指挥不统一的问题。

 

02.jpg (8806 bytes)

    关于本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

根据网上公开资料整理为方便网友阅读而制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