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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队精神与个人能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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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“团队精神”是个非常时髦的词,许多企业都在不余余力地发展,这显然是很有意义的。但是,许多情况下,“团队精神”被滥用了,过度强调也未必是件好事。

    众所周知,“团队精神”是西方针对崇尚“个人”的传统提出来的,它的意义在于,在突出“个人”的同时,也不要忘记团队协作与整体的利益。而中国的传统文化本身就是有非常强的“集体观念”的。从我们上小学开始,一直受到的教育就是集体精神和服从领导和管理的教育。相对而言,多数人缺乏的是独立主动工作的能力,而不仅仅是“团队精神”。在我们的文化下面,“团队精神”往往被理解为“服从领导与管理”,“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”,这在大的原则问题上是正确的,而对于一些工作的细节,未必能起到良好的作用,反而会助长员工的依赖思想和互相推委的情况发生。

    我们不应该完全按照西方的管理思想,而是要结合我们自身的特点。各种文化本身都没有错误,关键是要利用文化中有利的方面,同时弥补不足;而不是片面的跟着人家,要补该补的课。

    特别是新员工,更应该把培养其独立工作的能力作为首要的事情,因为“团队”是有每一个个体来组成的,个体的优劣决定了组织的优劣;培养沟通与协作能力也是很重要的一环,而这个要比个人能力的培养,要容易,也次要得多。

    我感触比较深的是我们的足球,青少年组的成绩不能说不好,但到了成年组就差强人意。事实上,这不能完全责怪我们的队员的素质,青少年时期为了取得好的成绩,过早地进行技战术(类似于团队合作)的训练和培养,而忽视了基本功的训练,这样的拔苗助长,只能是短期取得好成绩,但是耽误了小球员的未来。

    所以,正确的顺序是,首先是个体的工作能力和个性,然后才是相互的协作和配合。每个人都是精兵强将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,这样才能组成一个完整的能够抵抗风险,胜任各种市场变化的团队。相反,我见到的许多企业或者部门内部,同质化的现象非常严重,这样的企业就危险了,因为他们现在需要的不是“团队精神”,而是“个人素质”的提升,在应对各种各样的危机时,都能有合适能力的人来承担起来。一个非常让我认同的观点是,互补型的团队是最容易成功的,所以,在你想“团队”的时候,姑且先忘记“精神”,也忘记口号和书本上的东西,先来看看这些人是否独特的能力和有足够的互补性。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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